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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秋季MBA拟录取考生签订协议书的更正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8日  作者:  浏览次数:161次

更     正

各位选择“委托培养”的拟录取考生请注意:

MBA教育中心网站4月7日《关于2011年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秋季MBA)拟录取名单公示及签订协议书的通知》中要求委托培养协议书“考生自留一份、寄回两份”,更改为:考生自留一份、单位留一份、寄回一份,请务必于5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往“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MBA教育中心石老师收”(邮编:250100),或送至知新楼B座507MBA教育中心办公室。学校对未按时交回协议书的考生将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特此更正。

  

山东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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