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秋季MBA拟录取考生办理
组织、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的说明
各位2010秋季MBA拟录取考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拟录取考生办理组织、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的通知》(http://www.yz.sdu.edu.cn/html/tongzhigonggao/20100519/312.html)精神,结合MBA考生实际,现将进一步要求说明如下:
1、组织关系
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的考生(下简称委培生)不需转移组织关系;培养方式为“自筹经费”的考生(下简称自筹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转移组织关系。选择转移关系的考生须自带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山东省内高校的党员须持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介绍到“山东大学党委组织部”的介绍信办理;山东省内其他单位的党员须持由县(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介绍到“山东大学党委组织部”的介绍信办理;其他省(市)的党员须持介绍到“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的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一律于报到时交至录取学院(所、中心)党委。
委培生和自筹生均无须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
2、档 案(仅对自筹生)
自筹生必须转档案;如需调档函,请尽快向MBA中心88363021索取。档案可以送至山大中心校区综合科研楼508徐老师处(88361799),或寄至“250100 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管理学院徐辉老师收”。
3、户 口(仅对自筹生)
按山东省公安厅通知,山东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非山东省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需迁移,须自持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证中的姓名用字必须同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用字一致,并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必须填写18位数字的身份证号码,户口迁移证上人数只限录取学生本人。户口迁移地址一栏填写: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 (咨询电话:0531-88364952)。
4、工资关系(仅对自筹生)
若入学前有工作单位,须转工资关系。工资关系转移单须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工资水平,并注明已与原单位脱离工资关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者财务部门公章。2009年或2009年前毕业且没有工作经历的考生,调取档案时须开具档案代管证明(注明档案存放及转出时间)。(咨询电话:0531—88365785)。
5、 注意事项
①组织关系、户口和工资关系(档案代管证明)转移在报到时统一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②敬请大家随时关注山大研究生院及本网站“招生信息”、“教学信息”等各栏目通知,做好时间安排,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谢谢大家的合作。
MBA教育中心
2010-05-21